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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

管理制度篇
Q1.115年1月1日以後,我可以購買「有效期限到114年12月」的排氣管嗎?

◆ 不可以。該排氣管合格編號已於114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。民眾只能購買有效期限內的認證排氣管(可於「環境部替換用噪音檢驗資訊系統」認證排氣管查詢頁面查詢),已到期的產品將無法辦理變更登記。


Q2.為什麼替換用排氣管會有到期日?不是同一款產品嗎?

◆ 廠商取得排氣管「認證合格編號」後,其產品僅能在2年有效期限內製造與販售。為維持不同生產批次的噪音品質一致,廠商須於期限屆滿前,檢附測試報告向環境部申請展延;若未申請或審查未通過,該合格編號即自動失效。至於民眾已於有效期限內合法購買並完成變更登記的認證排氣管,並無使用期限限制。


Q3:已經裝好並完成變更登記的排氣管,會因為認證到期就失效嗎?需要重新買嗎?

◆不需要。民眾已合法購買並安裝的認證排氣管,本身並沒有使用期限限制,只要完成監理機關的變更登記,即可持續使用,直到損壞或更換為止。惟仍提醒民眾,車輛於實際使用過程中,仍應隨時留意車輛噪音狀況。如車輛噪音超過「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」,經民眾檢舉或稽查攔檢確認違規,仍須依法接受相關處罰。


Q4:如果我在114年底前就買好認證排氣管,但來不及安裝,115年該排氣管廠商又沒有展延認證而逾期失效,還能辦理變更登記嗎?

◆可以。只要能提出在認證有效期限內的購買證明,既使該排氣管的認證編號已逾期失效,仍可前去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。


【噪音檢測認證篇】
Q1:已安裝未認證非原廠改裝排氣管,要去哪裡檢測?需自行負擔費用嗎?

◆ 114年1月1日起,民眾須自行付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。


Q2:我想自行委託噪音實驗室進行檢測,要去哪裡取得實驗室聯絡資訊?

◆ 可至「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管理系統」>「相關聯絡資訊」>「法規實驗室」,即可取得「環境部許可噪音實驗室資訊」。


Q3:已使用新北市政府所核發合格的排氣管,是否需要重新檢測?

◆ 環境部替換排氣管登錄系統,已整合新北市政府所核發合格排氣管資料,惟部分排氣管原始資料與現況不符,則不在轉移清單。


Q4:改裝排氣管有分段或加裝消音塞是否需要焊接?

◆有關消音塞或排氣管改裝方式,環保局原則不限制單一零組件設計,只要符合永久牢固原則(即非以破壞方式無法拆卸),且整車噪音可符合我國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即可,並於檢驗合格後妥善使用及善盡維護保養義務,維持排氣管污染防制性能。其他涉及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及「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」等內容,可向交通部監理單位確認相關規定。